关于开展“十三五”立项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圣游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27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要求,决定对十三五立项建设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十三五立项建设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5个(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请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按申报书的建设要求,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抓紧完成自评工作,字数1万字左右,并将自评报告和《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附件2)以电子文件形式(每个基地WORD版、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于12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sjk@zjut.edu.cn,联系人:戴圣游,88320538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通知。

附件

附件1“十三五”立项建设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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