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3〕68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启动2016年以来立项的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对象
2016年以来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立项的项目(附件1)。
二、项目结题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请对照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和结题标准(结题标准见附件2)进行自查评估,全面总结建设情况及成效,完成总结报告。
2.各学院将2016年以来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结题情况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结题简表(附件4)、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1万字)、基地照片(硬件条件、建设成效)等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1份,文件名请用“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后,统一汇总提交教务处实践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1室,邮箱sjk@zjut.edu.cn,联系人戴圣游,联系电话88320538)。
3.截止时间请于9月28日前完成,教务处到时组织专家评审,并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参加学校组织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及运行成效。
4.评审通过后,学校将发文公布结题结果。
三、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严格按照立项申报书的预期成果等进行结题,其中建设内容应充分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切合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有特殊情况,须有书面申请。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结题工作。
附件:
附件1:2016年以来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结题清单.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结题指标体系.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