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的第二校园经历报销工作将启动,请学院辅导员或带队教师于6月9日(周四)当天来办理报销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6月9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销流程

三、材料准备
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学习申请表》(请用2018年版,可于教务处网站下载):需经学院审核、盖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交计财处,复印件交教务处。申请表装订要求如下:
(1)原件与复印件各自装订,装订顺序需与勤工酬金表上的学生名单顺序一致。
(2)同一团队内若学生之间可资助经费不同,申请表材料也务必要分开装订。
2、路费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见例图)
3、学费发票
4、一定学分的成绩证明或交流学习经历证明
5、勤工酬金表:
报销前请将电子表格导入学校财务的勤工酬金发放系统。
学院负责奖助困勤工作的辅导员可导入。系统导入时项目输GM22014103001 负责人:计伟荣。步骤:酬金申报——人员类型选择学生类(奖助困勤)——酬金性质选的三助岗位津贴——发放含税金额选含税。
报销时携带纸质稿,纸质稿需有经办人签名、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并盖学院章。
提醒:银行卡有变更的同学请在6月8日前办理新卡号登记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在校生限报一次:已享受过第二校园经历资助的同学不在报销范围内!!
2、第二校园经历资助办法于2016年3月1日修订,凡在2016年3月1日之前出发的按原办法执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浙工大发[2008]43号)》;在2016年3月1日之后出发的按新办法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 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6]9号)》。
3、特别强调:新资助办法文件规定,根据交流学习时间不同,需要相应提供“一定学分的成绩证明”或“交流学习经历证明”。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4、因疫情特殊时期,且报销时间较紧,需携带材料较多,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或带队教师前来办理集中报销手续。
可咨询:
计财处 王老师88320531,发票等票据事宜;
计财处 吕老师88320786,勤工酬金等事宜;
教务处 张老师88320275,资助办法相关。
教务处、计财处
2022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