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近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1)。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者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的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详见附件2)。请有意向申报者抓紧时间准备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书与协议书盖章办理时间:暑期时间为8月25-26日,9月1-3日,开学后的工作时间)。
二、项目认定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为省部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项目结题阶段,须经学校组织的评审,确定为优秀的项目,按照省部级非竞争性项目予以结题奖励。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请申报者按时、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工作。
联系人:戴圣游,88320538,
地址:教务处实践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1室)
附件1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