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教〔2016〕58号),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学校决定组织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结题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
课程负责人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上传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3)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鉴定书;(4)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5)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课程所在学院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验收。
平台开放时间:2021年6月18日— 6月2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3)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鉴定书;(4)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5)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学院结题验收的专业核心课程,请各学院汇总验收情况,填写《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专业核心课程验收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到教学科邮箱jxk@zjut.edu.cn;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科东科教南102(公文流转:沃崇娜,15700079741),请于6月30日(周三)下午5点前提交。
三、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务必通知到课程负责人本人。
2.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
3.立项时的所属院系与现在不一致的,由课程负责人现所在单位跟进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专业核心课程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 本科教学核心课程(通识、大类、专业)未验收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