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沃崇娜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276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教〔201658号),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学校决定组织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结题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

课程负责人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上传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3)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鉴定书;(4)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5)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课程所在学院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验收。

平台开放时间:2021618日— 62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3)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鉴定书;(4)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5)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学院结题验收的专业核心课程,请各学院汇总验收情况,填写《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专业核心课程验收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到教学科邮箱jxk@zjut.edu.cn;验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科东科教南102(公文流转:沃崇娜,15700079741),请于6月30日(周)下午5点前提交。

三、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务必通知到课程负责人本人。

2.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

3.立项时的所属院系与现在不一致的,由课程负责人现所在单位跟进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doc

附件3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鉴定书.doc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专业核心课程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 本科教学核心课程(通识、大类、专业)未验收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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