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圣游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505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党委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并完善实习教学工作方案,以学院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安全可控。

2.各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安排实习。

3.各学院要按照“能实不虚、确保质量”的要求,抓实提升实习教学质量;对于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的有关仿真实习、校内模拟企业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实习等多元化实习方式,应做到实习标准不降低、实习质量不降低。

4.各学院要为实习教学做好各项保障支持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和业务培训,并为师生在实习期间的健康监测、校园出入、交通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5.各学院要明确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组织好指导教师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指导,及时通过线下、线上等形式批阅学生撰写的实习日志、周志;实习结束后做好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6.各学院要加强实习教学网上管理,认真组织实习指导教师使用好实习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www.xybsyw.com),并于625日前完成本学院指导教师实习计划填报工作

7.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在实习教学结束后完成实习质量分析和小结工作;各专业要组织实习教学工作交流,将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经验和建议等书面总结材料交至学院。

请各学院将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方案和《实习环节年度计划汇总表》2021625日前发至教务处实践科;学院的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请于20219月底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实习环节年度计划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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