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俊杰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977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院务必认真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现将2021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答辩时间安排:6月17前完成。各学院需在5月24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报教务处实践科。学院教学督导组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答辩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68由学院组织并完成本院学生毕业论文的首次检测;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参加毕业答辩的论文,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若首次检测>20%的须进行论文修改,并进行复检,达到要求后方可申请答辩;复检仍>20%,不予以答辩;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15%。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设计检测要求。

3.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评阅人”制度和成绩评定有关要求(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初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按要求存档、备查。

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18日前将成绩上传,并认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总结,于放假前将总结发送至邮箱wangjj@zjut.edu.cn有关论文抽检外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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