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验收和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27浏览次数:20

产业各全资企业:

  根据《全省涉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年初学校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平安产业”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对各企业2025年度专项行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各企业认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本年度综治工作,并根据《责任书》中的年度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司下属各全资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考核内容:各企业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的专项行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总结推优

各企业根据综治责任书内容进行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并根据评优条件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1. 达标条件


参与考核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分值须满足达标条件,当年未发生达标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7动态考核标准)。

2.先进单位的条件

参与评先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分值须达到评优标准,当年未发生评优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附件7动态考核标准,且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2)宣传教育主动、防范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3)本企业专项行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特色、亮点。

3.先进个人的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职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发现或化解本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

3)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二)申报

各责任单位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递交校园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结(附件1,限300字,12月1日前报送)、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附件2,12月8日前报送)、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附件3,12月17日前报送平安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附件4,12月17日前报送)、自荐先进的部门(单位)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荐表(附件5,12月17日前报送)、推荐先进个人则填写上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6,12月17日前报送

(三)审核

1.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汇总、审核申报材料。

2.召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组评比会。各企业(部门)介绍“专项行动”、“创安”工作情况,考评组审阅各企业(部门)的自评(自荐)材料、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和各企业(部门)当年动态考核情况,经酝酿讨论、投票表决选出本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包括校级先进推荐人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进人选)名单。并确定合格、不合格单位。

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文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合格、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上报推荐校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

四、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回顾本部门(单位)专项行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更好地推动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要结合年度总结,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企业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前将相关总结、表格以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资产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叶池,联系电话:88320438,电子邮箱:35758485@qq.com

附件1:XX企业年度相关总结材料报送模板(参考).doc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5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docx

附件3:总结报告模板.doc

附件4: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计分标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doc

附件5:2025年度综治先进单位自荐表.doc

附件6:2025年度综治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7: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学校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责任书(2025版).docx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治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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