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各全资企业:
根据年初学校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平安产业”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对各企业2024年度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各企业认真总结本年度综治工作,并根据《责任书》中的年度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司下属各全资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考核内容:各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总结推优
各企业根据综治责任书内容进行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并根据评优条件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1. 达标条件
参与考核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分值须满足达标条件,当年未发生达标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附件6)。
2.先进单位的条件
参与评先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分值须达到评优标准,当年未发生评优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附件6),且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2)宣传教育主动、防范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3)本企业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特色、亮点。
3.先进个人的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职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发现或化解本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
(3)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二)申报
1.申报时间:各企业的总结推优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6日。
2.各责任单位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递交书面总结和平安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荐先进的部门(单位)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荐表。推荐先进个人,则填写上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审核
1.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汇总、审核申报材料。
2.召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组评比会。各企业(部门)介绍“创安”工作情况,考评组审阅各企业(部门)的自评(自荐)材料、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和各企业(部门)当年动态考核情况,经酝酿讨论、投票表决选出本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包括校级先进推荐人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进人选)名单。并确定合格、不合格单位。
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文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合格、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上报推荐校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
四、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回顾本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更好地推动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要结合年度总结,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企业按通知要求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相关总结、表格以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资产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叶池,联系电话:88320438,电子邮箱:35758485@qq.com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治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4: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治理责任书(2024版).doc
附件5: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年度考核计分标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doc
附件6: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动态考核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