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10

产业系统各全资企业:

  根据年初学校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平安产业”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对各企业2022年度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各企业认真总结本年度综治工作,并根据《责任书》中的年度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资产公司下属各全资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

考核内容:各企业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总结推优

企业根据综治责任书内容进行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并根据评优条件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1.达标条件

参与考核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分值须满足达标条件,当年未发生达标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附件4第四大点)。

2.先进单位的条件

参与评先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分值须达到评优标准,当年未发生评优一票否决的事件(参见附件4第四大点),且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到位;

2)宣传教育主动、防范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3)本企业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特色、亮点。

3.先进个人的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职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发现或化解本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

3)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二)申报

1.申报时间:各企业的总结推优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6日。

2.各责任单位向资产公司办公室递交书面总结平安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荐先进的部门(单位)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荐表。推荐先进个人,则填写上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审核

1.资产公司办公室汇总、审核申报材料。

2.召开资产公司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组评比会。各企业(部门)介绍“创安”工作情况,考评组审阅各企业(部门)的自评(自荐)材料、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和各企业(部门)当年动态考核情况,经酝酿讨论、投票表决选出本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包括校级先进推荐人选、资产经营公司先进人选)名单。并确定合格、不合格单位。

3.资产公司发文对资产经营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合格、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上报推荐校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

四、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回顾本部门(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更好地推动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要结合年度总结,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企业按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相关总结、表格以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资产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叶勤,联系电话:88320438,电子邮箱:yeqing@zjut.edu.cn

 

附件1:总结报告模板.doc

附件2:2022综治先进单位自荐表.doc

附件3:2022综治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4: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责任书(2022版).doc

 

 

浙江工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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