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选拔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布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大力推选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不拘一格选用人才,经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推荐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选拔的内容

(一)公开推荐选拔的职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董事长1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总裁1名,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副总裁1名。

(二)公开推荐选拔的范围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推荐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接受推荐者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辨大是大非立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自觉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能够主动防范、有效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持续推进企业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国际视野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和资产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校属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履行校属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具有正确的全局观和业绩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围绕助力学校建强“两个基地”、赋能“两个先行”立新功谱新篇,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程设计集团各项工作任务;心理健康,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造成所在企业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曾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6.个人在近五年内被所在企业降职、解聘、辞退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情形。

 

三、任职要求

(一)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董事长

1.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兼任;

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总裁

1.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

3.具有副总裁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及行业情况;

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副总裁

1.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专业,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

3.一般有多部门/岗位(2个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总裁助理工作经历;

4.熟悉建筑设计领域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具有建筑设计领域国家级荣誉,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实施能力,学习能力强,组织执行能力强,愿意自我提升和帮助他人提升;

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推荐程序

(一)民主推荐会

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三楼报告厅

(二)推荐形式:集中组织,无记名投票。

(三)参会人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企业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院所长(含副职)、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高知、民主党派代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考察结束后,对拟任用人员做进一步档案审核。

 

五、组织考察

由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组成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考察范围主要在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企业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院所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高知、民主党派代表范围内进行,主要考察被推荐者的德能勤绩廉。

 

六、公示及审批

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经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讨论产生建议人选,经公示后提交学校经资委会议讨论产生拟任人选,并按照《公司法》相关程序任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公开推荐各项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荐会议组织、推荐结果汇总分析等具体工作。

(二)严肃推荐纪律。公开推荐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明知所推荐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仍然推荐的;集体推荐结果不集中、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仍然推荐的;直接或间接推荐的人选与本人有法定回避关系的;在公开推荐中通过各种形式打招呼、拉票,搞不正之风的;统计推荐结果弄虚作假或歪曲、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高度认真负责。工程设计集团全体职工要正确认识本次推荐工作的重要性,以主人翁姿态,高度负责的精神配合公司党委做好此项工作,建好管好后备干部人才库。凡有违反推荐规定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产生的推荐结果,一律无效。

(四)公开推荐选拔全程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委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负责推荐选拔工作的举报投诉。

(五)本次推荐选拔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所有。

 

推荐咨询:0571-88320689

举报监督:0571-88320439

 

浙江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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