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08浏览次数:16

    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开发、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适用本条件。
    一、思想道德、业务技能要求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系统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深厚的工程技术科学研究工作积累,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评估和鉴定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和市场分析的能力,以及指导本专业研究生和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方面取得较大成就。
    申请工程师职务,应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二、学历、资历要求
    申请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应满足《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要求。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的合格学历。
    1.申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承担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职务。
    2.申请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承担5年以上工程师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承担2年以上工程师职务;或出站博士后可直接申请高级工程师职务(需承担1年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或管理工作)。
    3.申请工程师职务,应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承担4年以上助理工程师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承担2年以上助理工程师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或管理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工程师职责,可以直接聘任工程师职务。
    4.初定助理工程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或管理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工程师职责,可以直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相应等级(正高A级、副高B级、中级C级)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浙江省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
    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浙江省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
    四、业绩基本条件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申请者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研究项目
    主持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主持通过鉴定(验收)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实验室建设项目)或主持重大横向项目1项(到校经费100万元);或主持2项以上通过省级部门验收的省部级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或主持2项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并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
    2.学术论文与专利
    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发表A、B类、SCI、EI期刊论文或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4篇(项)以上,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A类或SCI、EI期刊论文1篇。
    3.成果奖励(满足其中1项)
    (1)作为主要完成者(前4)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2)作为主要完成者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第1);
    (3)作为第一完成者获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4)主持编制正式公布实施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2项;
    (5)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获中国专利奖。
    无成果奖励的,应在满足第1条的基础上,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立项(备案)工程项目(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工作或主持完成重大横向项目(到校经费50万元);或在满足第2条的基础上,第一作者发表A类或SCI、EI期刊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在中央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编著或教材1部。
    (二)高级工程师
    申请者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研究项目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参加通过鉴定(验收)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省部级实验室建设项目)或主持重大横向项目1项(到校经费50万元);或主持通过市厅级部门验收的厅局级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并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参加通过省级部门验收的省部级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或主持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工作,获得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
    2.学术论文与专利
    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发表B类以上期刊论文或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篇(项)以上,其中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3.成果奖励(满足其中1项)
    (1)作为完成者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第1);
    (3)参与编制正式公布实施的国家(前3)或行业(前2)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4)作为主要发明人获中国专利奖。
    无成果奖励的,应在满足第1条的基础上,参与完成(前2)省部级以上立项(备案)的工程项目(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省部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工作或参与完成(前2)横向项目(到校经费30万元);或在满足第2条的基础上,第一作者发表B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前2)出版学术著作、编著或教材1部。
    (三)工程师
    申请工程师职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研究项目
    参与各类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各类工程项目的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程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和使用,校级以上实验室项目的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工作,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认可。
    2.学术论文与专利
    第一作者发表B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参与编写学术著作(教材)1部以上。
    3.成果奖励
    作为完成者获科研成果奖;或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参与完成各类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的编制并正式公布实施;或在满足第1条的基础上,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认可。
    五、其它
    1.对在工程技术研究和开发、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方面有特别突出贡献和业绩的人员,在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2.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视同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视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咨询奖等,有关奖项须是各级政府部门设立或认定的奖项。
    3.本条件所提的业绩均指申请人任现职以来所从事的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项目、学术论著和成果奖励。条件中未提及的其他规定,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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