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务发布时间:2025-10-15浏览次数:10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关于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学院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转正)即将开始,请各党支部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发展对象资格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且考核合格。

对满足此条件,考察情况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可考虑是否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2.参加发展前理论测试。

参加学院发展前理论测试,未参加理论测试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展:

1)在校期间受过校、院处分;

2)发展对象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

3)入党动机不纯正;

4)近一年考试有不及格且重修未过的课程;

5)已是毕业离校最后一个学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建议发展:

1)计划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出国留学;

2)上一学期或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或智育成绩排名均未在前50%。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1.支部内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名参加“发展前理论测试”。(10月16日报名,10月18日考试)

2.支部指派专人向发展对象人选身边的党员、室友、同学等征求意见并填写发展材料《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征求意见表》。(10月15日-10月18日)

注:征求意见表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允许发展对象人选自己找人填写。

3.支部召开答辩大会,进行谈话及讨论,在听取其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参考《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指数”考核办法》进行评分,确定发展对象,填写发展材料《10拟发展对象答辩记录表》(10月18日-10月20日)。

注:支部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排名,填写《附件1:2025半年党员发展过程登记表》,并于10月20日22:00前发送至党建邮箱jxxyxsdj@163.com

4.对于未在支部发展的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公开答辩,由学院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名单。(10月21日)

5.学院党委备案公示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单,公示结束后支部填写《12党员发展对象备案公示登记表》,为发展对象指定入党介绍人。(10月23日-10月28日)

6.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10月23日-10月29日)

注:包括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及其无犯罪证明、2位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

7.支部填写政审报告(政审结论性意见)。(10月29日)

8.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支部整理、审核党员材料,填写《17党员发展对象综合情况预审表》参加党委预审审查。(10月30日)

2.支部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10月31日)

3.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票决确定发展对象能否接收成为预备党员。(10月31日-11月4日)

4.上级党委指派专人谈话。(11月5日-11月10日)

5.上级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资格要求

1.预备期满一年,参加预备党员党课且考核合格。

2.预备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实表现良好,无政治思想问题。

 

五、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

1.预备期将满的预备党员向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学院公示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视为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整理、审查党员材料。

4.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票决确定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并填写入党志愿书(转正大会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但不能提前,请各支部尽早安排)。

5.上级党委审批。

 

注: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发展材料、以及各项材料的填写准则请各支部参考《机械工程学院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手册》及相关材料模板。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5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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