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现就我校开展专项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按规定填写延期申请表并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2021 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抓紧项目推进,对于超过 5 年仍未完成的,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进行集中清理。
二、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对照项目申请书审核完成情况,认真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提交材料。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2025年10月9日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流程图见附件),纸质稿于2025年10月9日前交至机械楼B505,电子稿发送至duwy@zjut.edu.cn。毕业生应在答辩申请前完成结题工作。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内容应严格按照结题报告模版填写(附件1),结构清晰,逻辑严谨。
2.纸质版结题报告需用 A4 纸打印,格式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版需按规定格式(PDF 格式)保存。
3.相关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实验报告等)需与结题书内容对应,一并提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方式:0571-85290527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结题附件包.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