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准备
提交横向合同原件2份、横向合同复印件2份、横向合同审批表原件1份
【2】提交地点
项目办 东科教北213邵老师处
【3】注意事项
1、免税是国家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免税后的合同免交增值税(3%)和附加税。
办理免税合同范围: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的技术目标是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等)和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
2、确定甲方单位同意接收免税办理完毕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免税办理需在第一次经费到款认领之前。
4、免税审核费为技术交易额(通常即合同总金额)的3‰,该费用在免税项目的首次到款中扣除。如该项目半年内不到款,则允许从其他横向经费(H或SH)中列支。
从其他横向经费中预约报销流程:教师财务预约-打印并签字-递交科研院项目办-科研院附上清单交给财务(无需教师自行交给财务)。
5、免税办理完成后(办理时间一般为立项后两周左右),横向项目管理员会将免税信息导入新科研系统,并上传免税登记证明(pdf)。科研人员如有需求可在项目信息查看中自行下载相关证明。
免税证明文件的下载路径为:进入服务大厅-个人中心-横向项目列表-选择项目,点击进去免税信息处可下载免税证明文件。(注:要等免税办理成功,系统中有免税合同登记号等信息后,才能认领经费或预借免税发票。)


【4】具体步骤:
情况1:立项之前就确定好办理免税的话,在横向新增的时候,界面上“是否同时申请免税”,选择“是”即可

情况2:如果已经立项好了,才决定要办理免税的话,在服务大厅-热点-免税办理申请那里,办理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