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等纪律检查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组 长:姚建华
副组长:林洁 朴钟宇
成 员:刘云峰、鲍官军、董星涛、胡艳军、金伟娅、鲁聪达、鲁建厦、彭光健、王秋成、王效贵(按姓氏排序)
纪律监督:林洁
秘 书:王淑花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合计:35人
其中“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指标4名,按照教育部要求,专项专用,各类指标情况见表1。
表1 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普通指标 |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指标 |
31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24人) | 4人 |
关于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1、科研经费博士的学制、学费、培养过程、毕业要求和日常管理等均与普通计划博士原则上一致。相关培养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承担。
2、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2、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3、复试时间
复试考核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30开始。
8:30-9:10:笔试,地点机械楼D520。
9:30开始:面试,地点机械楼D530。
五、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复试成绩的组成
1、笔试考察考生的科技英语水平(20分)
以笔试形式进行,通过中英文翻译考察考生的科技英语水平。
2、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80分)
综合面试包含英语能力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2个部分,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
英语能力面试(20分):对话形式进行,考察其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时长不少于5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60分):复试考生以PPT汇报的形式向复试小组陈述个人自大学以来的求学经历、科研经历、研究成果以及攻博期间研究工作设想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复试小组通过全面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特别是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择优录取。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录音、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六、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除报名阶段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
01本人准考证
0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03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0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05本人政审表
06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部合同或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07其他:可提供如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08其他报考学院要求审核的材料
参加学院复试资格审核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查保存。
七、录取工作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包括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不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4、录取前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5、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报考导师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6、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7、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我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新机械楼B505,王老师,0571-85290527。),由我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温馨提醒:请考生务必在体检单上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等信息;务必请体检医院按要求填写体检结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九、申诉渠道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571-85290368
邮箱:lcd@zjut.edu.cn
十、备注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复试考生名单:
任晨昊、夏雨、陈勇、余帆、马永龙、叶展盛、汤传国、谭云峰、刘安、周侠、涂亮杰、孙琦宗、倪耶莎、王海龙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