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15浏览次数:562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规范性、有序性和安全性,学院将采取学生党员档案二级管理,实行学院统一存放、支部集中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档案室(机械楼D544)用于集中存放党员档案,各支部配备相应档案柜。所有党员档案实施严格的查阅、借阅和领取流程。

2.党员档案材料更新、内部检查等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自行负责。

3.学院档案室钥匙由党员之家持有,档案柜钥匙由支部持有(书记或副书记)。党员之家不得持有支部档案柜钥匙,因档案柜钥匙丢失、损坏等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支部自行承担。

4.日常情况下,各支部党员档案查阅或领取仅限于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委托下支委也可)。

5.值班时间内,党支部可持档案柜钥匙前往机械楼A501,与值班员一同前往档案室查阅或领取党员档案。查阅或领取党员档案,支部和值班员均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员档案查阅/领取记录》备案。

6.值班时间:①非特殊时间段:每月515259:00-11:0014:00-16:00;②特殊时间段(如发展、转正时期)的值班时间具体通知;③其余情况需提前联系党员之家主任或兼职辅导员预约。

 

2020515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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