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部、学生党总支:
近两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中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全院共评选2012-2013年度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其中学生基层党组织2--3个),院级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10名、优秀学生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并从中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1名、优秀学生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学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师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在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学院党委专兼职组织员等党务干部中产生,同时需具有两年(含)以上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得到师生群众认可。
2.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
3.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
4.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
5.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6.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师生党员群众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3.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能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带头争创佳绩,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在社会工作、课外科技或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各教工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党支部在学院党委和全院教职工党支部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在本支部范围内推荐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1-2名,在全院专兼职党务干部中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二)各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学生党总支的组织下进行评选推荐。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党支部在学院学生党总支和全院学生党支部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在本支部范围内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2-3名,由学院学生党总支进行初选。
(三)各党支部于6月9日(周一)前将《评优推荐汇总表》及相关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
(四)6月10日--6月13日,学院党委评选、推荐、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校纪念建党93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在评选、推荐中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