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中采购目录


来源: 财务处   日期: 2021-06-18 点击: 1


关于公布《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行政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浙财监〔2022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2号),结合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公布,各采购用户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37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第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附件1)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委托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其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但未达到400万元的,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系统以及行业馆、主题馆(货物类)或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服务类)进行竞价采购;

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100万元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行业馆或者主题馆(货物类)或网上服务市场进行采购。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2号)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统一委托省教育厅组织采购;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浙江教育装备资源采购馆进行采购。

上述第一、二条中100万元以下的具体采购方式如下:

10万元以下的采购,可在提供3家以上供应商的线上或线下询价或比价结果资料(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前提下,通过电子卖场直接采购;

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采购,应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竞价采购,竞价未成功(含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结果取消的),可以在提供3家以上供应商的线上或线下询价或比价结果资料(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集体决策同意并加盖公章)前提下,通过电子卖场直接采购;

10万(含)以上的无法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直接进行竞价的定制类家具用具采购30万元(含)以上的竞价未成功(含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结果取消的)且放弃继续竞价的采购,应由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线下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再通过电子卖场直接采购。

第三条【其它纳入学校集中采购】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货物

仪器设备

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

除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等办公家具外的其他家具用具

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

除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外的计算机软件

图书、期刊、资料、档案

材料等

其中:利用横向科研项目资金购置耗材

30万元(含)以上

 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10万元(含)以上

   

 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运维服务、搬运服务、运输服务、出版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租赁服务、家具或其他设备维修服务等

20万元(含)以上

通过学校“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等采购视同已实行学校集中采购。除科研相关采购外,单项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同一经费项下、同类采购项目预算总价达到以上标准的货物和服务,也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科研采购因急需采购的或科研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多次采购的可以不受此限,但不得故意规避集中采购。

其他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的具体采购规则:

(一)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组织形式,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含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中心自行组织采购、委托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二)100万元以下的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应采用以下方式:

或通过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含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中心自行组织采购);

或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通过“浙江工业大学竞价系统(竞采星)”网上竞价、快速采购等方式采购;

或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系统(货物类)或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服务类)进行竞价采购。其中:

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采购/2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采购鼓励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对规格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公开透明的10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采购/2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采购,确需通过电子卖场--反向竞价采购的,需在申报采购计划前进行充分调研,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还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行业馆或者主题馆直接采购,但在确定供应商前,须提供3家以上供应商的线上或线下询价或比价结果资料(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公章),或提供仪器设备的个性化定制说明(须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30万元以下的可以经采购用户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集体决定(需提供经所在的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确认盖章的会议纪要等, 大型仪器设备仍需先经资产处论证),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办审批同意后通过电子卖场直接订购。

利用横向科研项目资金购置30万元以下耗材的,可由科研团队自行采购。

第四条【科研急需采购的情形】科研项目(指使用纵向、横向科研经费)发生的30万元以下的急需采购项目,由用户发起申请,经所在学院(部)初审,科研院或社科院等科研经费主管部门、采购业务职能部门核准(大型仪器设备仍需经资产处论证),并报采购办备案、申报采购计划后,可直接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应按采购中心标准采购合同模板制作)进行采购,科研急需采购结果须在学校“智慧采购公共平台”进行公开,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采购申请表》、《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直接采购定价表》、采购合同等。

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科研急需采购还须经科研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程序】以上所列举的各类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均需通过学校智慧采购平台发起申请,经审核批准下达确认书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其它要求】 除学校集中采购标准以外的采购项目,采购用户可自行采购,但其中小额工程采购、超过固定资产标准(1000元)的仪器设备采购,须通过学校智慧采购平台发起申请、下达确认书后方可执行。

学校二级单位使用其他公共资源进行的采购,符合学校集采目录金额标准的,应通过学校智慧采购平台发起,下达学校确认书后参照执行。

容大后勤集团发生的符合学校集中采购目录标准的采购项目,其中办公设备类采购项目按学校集中采购执行,但日常经营所需各类物资、医疗服务类、合作服务类的采购根据其内部控制要求自行采购。


附件1: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

附件2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采购申请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直接采购定价表


附件1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3年版)


序号

品目

编码

备注

A    货物

1

服务器

A02010104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复印机

A02020100


5

投影仪

A02020200


6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7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8

打印

A02021000

限于品目为A02021001、A02021002A02021003A02021004A02021006的打印机。

9

LED显示屏

A02021103


10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11

扫描仪

A02021118


12

碎纸机

A02021301


13

乘用车

A02030500


14

电梯

A02051227


15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16

空调机

A02061804


17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00


18

书籍课本

A04010101

限于义务教科书,包括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省级地方课程和配套作业本。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19

家具用具

A05000000

限于品目为A05010200、A05010300A05010400A05010500的办公家具。

20

复印纸

A05040101


21

人用疫苗

A07025900

限于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22

基础软件

A08060301


23

应用软件

A08060303

限于信息安全软件。

C    服务

24

培训服务

C02060000

限于省内培训。

25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可全省统一集中采购。

26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27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限于公车保险服务。

28

资产评估服务

C20020700


29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C20030800


30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31

一般会议服务

C22010200


32

会计服务

C23020000


33

审计服务

C23030000


34

印刷服务

C23090100


35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23110300

限于公车租赁服务。

36

车辆维修和服务

C23120301


37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限于公车加油服务。

注:

1.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2.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执行。

  3. 打印机限于品目为A3黑白打印机(A02021001)、A3彩色打印机 (A02021002)、A4黑白打印机(A02021003)、A4彩色打印机 (A02021004)、票据打印机(A02021006)的打印机。

 4. 家具用具限于品目为台,桌类(A05010200)、椅凳类(A05010300)、沙发类(A05010400)、柜类(A0501050)的办公家具。



附件2

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说明

省教育厅

A02102100

教学仪器

限于高中(含)以下学校各类实验室(包括专用功能教室、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新型教学空间)教学仪器设备

高中(含)以下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A02479900

其他娱乐设备

限于学前教育机构室内玩教具,不包括大型玩教具

全省教育系统所属学前教育机构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A03023000

音像制品

限于公开出版的数字化教育课程资源

高中(含)以下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A08060303

应用软件

限直接从市场购买的、非定制开发的、成熟的教育行业软件

高中(含)以下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C02090000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限于数字化教育课程资源研究与开发服务

高中(含)以下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C16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定制开发的教育行业软件

高中(含)以下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附件3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采购申请表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需求时间


联系电话


科研项目名称

及经费编号


项目负责人


采购序号

采购内容或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


急需采购的

主要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报单位

意见(签字)




项目负责人:                              学院(部)负责人:

      (学院、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科研院/社科院

审批意见




审查人:                                    审核(批)人:

(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审批意见

30万元以上)



                      审核(批)人:

                            

                                            年    月    日

申报人填表说明:

1.本表格适用于科研项目急需的设备材料等采购;

2“采购内容或项目名称”即为需采购的主要内容;

3“急需采购的主要理由”栏应清晰明确;

4.如通过审批进入采购等流程,后续合同等相关材料内容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要求;

5.拟采购供应商与采购相关人员不得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利害关系;

6审批完成后,须通过学校“智慧采购平台”上传本表备案。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急需项目直接采购定价表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需求时间


联系电话


科研项目名称及经费编号


项目负责人


采购序号

采购内容或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市场调研情况


拟采购供应商


与供应商交流情况等(附件)

谈判记录:                                      有(),无()

邮件往来记录:                                  有(),无()

是否需办理进口免税:                            是(),否()

定价情况


合同签订

采购合同应按集中采购合同模板制作。

拟定的合同金额


售后服务期


申报单位

意见(签字)




项目负责人:                                    学院(部)负责人:

                                              

             (学院、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人填表说明:

1.用户直接签订合同时需填此表,适用于科研急需的采购项目;

2市场调研情况为相同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学校已购买或兄弟高校、科研院所价格等;

3定价情况填写拟定合同总价的主要过程和原因;

4谈判记录邮件往来至少有一种,附在表格后;

5. 直接采购完成后,须通过“智慧采购平台”上传本表及附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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