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地税局的通知,我校从2015年7月6日起部分营业税项目改按国税增值税项目管理,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其他服务业)只可开具“场租费、房租费”;原地税通用机打发票(文化体育业)只可开具“培训费、门票费”。原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其他服务业)开具的“测试费、会议(务、资料)费、标书费、查档费、广告费”改开增值税发票,开具项目税费按增值税税费(税率6.464%)缴纳。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