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5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已经学校党委会审查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要求
1、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确保收入持续增长。积极争取部委、省政府的重大专项支持;积极调整经济政策,增加事业收入。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
2、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公务交通“三公经费”为面向社会信息公开打好基础。要主动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运行和资金安全。
3、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新要求,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及调整工作,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设备采购的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预算的申报程序,加大项目经费的使用力度。
4、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综合效益。财务对2014年末前未发生经费支出,或结余较大的学校立项项目和政府项目的配套经费,2015年暂缓拨入新的项目经费指标。
5、重点发展与建设专项将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仔细论证后编制详细预算,组织执行。
6、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关于经费划拨
1、预算安排的“重点建设与发展专项” 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仔细论证后编制详细预算,组织执行。零建大修、行政设备等划块经费,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做好“二上”编报工作,经财务核实后,组织实施。
2、机关职能部门的公务(业务)经费、福利费于6月19日已拨入各部门的经费中,请各部门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查收,处长金暂缓下拨。如有疑问请致电预算管理科王老师。电话:88320118。
3、其他项目经费请按使用情况到预算管理科办理划拨手续。
计 划 财 务 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