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高教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以下简称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经省财政厅同意,教育厅委托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举办高教系统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高教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关系在省财政厅的中级及以下财会人员(包括计财处本级、产业、后勤、独立及二级学院)。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关系不在省财政厅的财会人员,原则上应在属地培训。鉴于教育会计学会的培训内容紧扣高校财务实际,对高校财务会计实务有直接指导意义,因此不少市(地)高校要求参加教育会计学会的继续教育培训。但是,非财政厅管理的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同意,自行负责继续教育年检工作,学会仅为参训人员出具培训证明,不负责继续教育年检。
高级会计人员(含计财处领导)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参加本次培训,但要进行继续教育年检的,必须参加省会计服务中心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高等学校财务政策执行和内部风险控制实务等。
三、培训教材:浙江省财政厅编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辅导读本》(2015)。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4 月 20 日 — 4 月22 日(周一 — 周三)
第二期:4 月22 日 — 4 月24 日(周三 — 周五)
五、培训地点:诸暨市开元大酒店
六、培训报名:
先报参训人数,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中午12时(以收到电子稿为准)。
待发布正式通知后,再报参训名单。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及培训组织需要,参训学员需提供下列详细资料:所在单位、姓名、性别、技术职称、所在岗位、身份证号(须与从业资格证上的身份证号一致)、会计从业资格证号、是否需要提前住宿及统一接送等(详见《报名表》)。同时,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2页,照相或扫描后,与《报名表》同时电子传送,均无需纸质稿)。
七、培训收费:
培训费每人550 元(含培训费、伙食费);住宿标准340元/标准间.天,统一安排,自行同饭店结算。
各单位在接本通知后,须在申报参训人数的同时,将培训费汇至学会账号,学会将按收款额度确认参训人数。
收款单位: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
账 号:190156 010400 17376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联系人:浙江教育会计学会秘书处 孙振华 葛贤林
联系电话:0571-88320817、13606542484
学会邮箱:2538 3907 54
学会群号:3902 2682 5
地址:杭州朝晖六区浙江工业大学子良楼A区428室
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
2015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