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 计划财务处   日期: 2015-03-03 点击: 1280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法定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二、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做偷税处理。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报表及相关文件下载地址:登录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或进入校计财处网页--“下载专区-薪酬管理”下载。

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依法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其纳入税务稽查选案范围,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申报流程

(一)委托校计财处(扣缴义务人)办理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被委托人)填报资料:

    ⑴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可在计财处网页“下载专区”第1页下载,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

    ⑵纳税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上门申报

    纳税人(被委托人)填报资料:

    ⑴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一式2份;

    ⑵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⑶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上门办理纳税申报的,还需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需提供);

    ⑷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委托协议书原件(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需提供);

    ⑸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网上申报

    ⒈纳税人申请:

    网上申报方式申请程序参照企业办理网上纳税申报规定办理,税务机关对批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自动产生一个网上申报注册码,供纳税人办理网上纳税申报时使用。去年已获取申报注册码并且在网上进行了用户注册的,可进行网上申报;对去年已获取申报注册码但未在网上进行用户注册的,则需重新申请网上申报注册码,并在网上进行用户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⒉纳税人填报资料:

    ⑴经批准采取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凭地税机关提供的注册码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址:www.zjds.cn),并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将填写完整、经系统逻辑审核正确的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发送。

    ⑵对发送成功的申报表,申报系统应出现数据提交成功的提示信息。

    ⑶网上报税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⑷纳税人应在完成网上申报后1个月内,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报送主管地税机关,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内容与网上申报内容不符的,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内容为准。

六、我校纳税人应根据以上规定,通过上门申报、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地址、邮编如下: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城税务分局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   邮编:310014。

也可委托校计财处办理纳税申报,请在3月10日前送交计财处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15年3月2日

 

 

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薪酬自行查询及填表方法

 

一、进入计财处网页(www.jcc.zjut.edu.cn)后,点击:网上财务-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登录系统。

二、登录方法 :

    教职工请使用财务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附加码为4位数字(请按照右边图片输入)。如附加码无法识别请刷新页面,系统将重新生成附加码。

三、系统使用方法:

登录进入系统后,左边菜单中将列出全部功能,点击“财务查询-工资查询--个人工资薪金查询”列出“工资、岗位津贴查询”,和“酬金劳务发放查询”。

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已缴税额)计算方法:

   (1)表“所得项目”栏1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工资、岗位津贴查询”,选择“按区间查询”(2014年1-12月)。在1-12月“小计”栏内,按“校岗津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工龄工资+生活补贴+-政府特贴+补发工资-养老金-补扣养老金-公积金-补扣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补退医保款”计算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点击“酬金劳务发放查询”,选择“按区间查询”(2014年1-12月)。将两项所得累加即为“表1、工资、薪金所得”中的“应纳税所得额”,“年所得额”只需按“校岗津贴+应发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即可。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已缴税额):按“所得税”小计+年终一次性奖金“扣税金额”填。

   2014年补发的绩效津贴因未导入暂不包括在内申报。

(2)表“所得项目”栏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点击“酬金劳务发放查询”,选择“按区间查询”(2014年1-12月)。按“摘要”所列内容区分酬金性质即可。从其它途径取得的劳务所得需并入计算。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已缴税额):按“扣税金额”合计填。

(4)其他所得根据本人2014年所得按“填表须知”计填。

 附件:12万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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