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5年度财务预算,现就决算编报和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省会计核算中心年终决算的要求,本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于2014年12月18日开始,2014年1月15日结束。其中国库结算、内部转账、酬金发放、工会,基建等业务于2014年12月18日起停止办理,非国库结算的报销业务(仅限报销)于2014年12月29日起停止办理。2015年1月16日起开始正常财务业务工作。
2、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年终资金结算和借款、应收应付款(包括预借支票、发票等)的清理工作,加大对各项收入的催收力度。对尚未办理政府采购定点结算的付款,请务必在12月17日前来计财处办理结算,从12月18日起停止办理。对尚未办理内部结算的票据,请务必在12月12日前来计财处办理结算,从12月 13 日起停止办理内部票据结算。
3、各部门、各单位所使用经费情况实行网上自行对账方式,可以通过登陆校园网计财处主页的“财务网上查询”系统进行对账(尚未开通此项功能的部门和单位请到计财处管理科办理开通手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联系(A-118,88320118)。
4、各部门、有关单位应对2014年的各类(项)经费收支情况做好全面客观的分析总结,填报《2014年度部门(单位)经费收支决算表》(表1),附上需说明的问题和建议。负责专项项目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重点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执行情况、使用绩效进行检查,作简要的文字说明。经费的年度收支结余情况,可在计财处“财务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5、实行自主理财制度的学院(部)暂不用报年度决算表。请在2013/2014学年决算的基础上,做好财务情况总结工作,按时提交学院(部)教代会审议。专项项目年度结算按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做好经费决算工作。
6、《2014年度部门(单位)经费收支决算表》(表1)书面稿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稿,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交计财处办公室(A-116),电子稿发送到jcc@zjut.edu.cn。
7、根据财政文件规定,对2013年度安排的专项经费,连续两年(止2014年底)未使用完的结余,以及办理政府采购确认书超过两年未实施采购的,其对应的资金,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因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仔细核查,在12月17 日前抓紧落实使用。
二、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工作
1、2015年的学校财务预算继续坚持“从紧安排、确保安全,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开源节流、优化配置”的原则编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基于历年收支规律和2014年事业发展的经费需求,对2015年收支(包括财政专项)进行客观、合理、可行的分析预测,认真填好《2015年度部门(单位)经费收支预算表》(表 2)书面稿和电子稿,其中行政设备费报资产处,零建项目请报后勤管理处,务必于12月30日前交至计财处办公室(A-116),电子稿发到jcc@zjut.edu.cn。
2、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编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基础,请各预算编报部门和单位,在编报日常经费预算和项目经费预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要求,认真测算,确定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确保支付的顺利实施。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内容,详见《国库集中支付问题解答》。
3、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凡新增预算项目必须有学校批准的文件、批复方可预算立项;未申报预算的,不列入2015年度的学校预算。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充分重视预算的编报,合理安排好轻重缓急的需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