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非集中核算单位年终工作的通知》(浙财预执函(2014)27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如下:
2014年度的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2015年1月15日。
(一)国库专项经费报销截止到12月17日(项目经费编号以字母G/K开头),12月18日起开始暂停办理国库专项经费报销。工会、基建报销,以及12月份的酬金发放,截止到12月17日。非国库结算的报销业务(仅限报销)于12月29日起停止办理。
对尚未办理内部结算的票据,请务必在12月12日前来计财处办理结算,从12月13日起停止办理内部票据结算。
(二)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2015年初需对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进行转换衔接,需对财务系统数据重新进行初始化等工作,故决定于2015 年1月16日开始正常的财务业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