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4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已经学校党委会审查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要求
1、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确保收入持续增长。积极争取部委、省政府的重大专项支持;积极调整经济政策,增加事业收入。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
2、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公务交通“三公经费”为面向社会信息公开打好基础,三公经费比去年下调30%。要主动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运行和资金安全。
3、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新要求,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及调整工作,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设备采购的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预算的申报程序,加大项目经费的使用力度。
4、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综合效益。财务对2013年末前未发生经费支出,或结余较大的学校立项项目和政府项目的配套经费,2014年暂缓拨入新的项目经费指标。
5、重点建设与发展专项根据新的政策办法执行;零建大修、行政设备费、教学建设经费等通过学校行政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关于经费划拨
1、预算安排的“重点建设与发展专项”根据新的政策和需要,待投入机制明确后,再进行投入。零建大修、行政设备费、教学建设等划块经费,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做好“二上”编报工作,经财务核实后,组织实施。
2、机关职能部门的公务(业务)经费、处长金,福利费将于5月10日前拨入各部门的经费中,请各部门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查收,如有疑问请致电预算管理科王老师,电话:88320118。
3、其他项目经费请按规定到预算管理科办理划拨手续。
计 划 财 务 处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