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浙江省直公积金公共号(微信号:zjszgjj),可查询和了解最新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指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缴存核算基数以人事处为标准)。
住房补贴分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
(1)一次性住房补贴:199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含1998年底以前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无房(指没有承租的公有住房、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批地建房等)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教职工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本人或配偶享有实物分房的也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2)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无实物住房教职工根据职务职称定额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享受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货币补贴的除外)
@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具体政策咨询公共事务管理处罗老师(88320071)
公积金余额变动短信提醒业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到以下地点办理登记:
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北217 陈老师 屏峰校区:健行楼B楼419 刘老师 莫干山校区:图书馆二楼校区服务大厅 杨老师 之江学院:绍兴校区行健楼213 方老师
特别注意:省公积金中心新政策,从2016年11月开始,以下情况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再受理柜面提取业务:
1. 公积金每月缴存金额够还每月按揭,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不能支取。
2. 公积金已办理按月转账业务,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再受理柜面提取业务,只能办理按月转账业务,可到相应银行网点添加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
按月转账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应银行办理点同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
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0
公积金支取办理
线上支取:
网上购房支取限于大杭州地区购房人本人(含产权交易共有人)提取,且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后
网上还贷提取支持在杭州市或户籍地购房偿还住房贷款(2018年7月6日前,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已购房的还贷提取,签到柜面办理)还贷总额计算开始日期不早于2017年1月1日
(1)登陆手机支付宝客户端搜索浙江省直公积金——刷脸认证——常用服务——公积金提取
(2)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www.zjgjj.com)——个人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用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短信验证登录——绑定银行卡(右上角)已绑定可忽略此步骤——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支付宝刷脸认证
线下支取:
(1)学校代办: 准备材料后交到计财处财务管理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北217,陈老师,88320188)
每月15日之前拿来,月底一般能办出来(学期末交材料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自助办理(20161215省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个人柜面提取业务取消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自助办理所携材料与学校代办准备材料相同(并带上原件),另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可现场打卡)。
办理地址: (1)省公积金中心(凤起路619号)
(2) 城西服务网点: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
(3)下沙服务网点: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
(4)钱江新城服务网点:杭州市市民街196号圣奥上午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
(5)滨江服务网点:滨江区新月路507号杭州联合银行内
时间:全年(节假日除外)皆可
一、提取公积金(含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分三类情况:
第一类、支取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第二类、支取住房公积金(新人)补贴需准备的资料
第三类、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提供资料要求
具体:
第一类、支取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支取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一.当年购房者第一次来取的(新购房按揭未扣款,按这种情况交材料)
1.①购房合同(新房)复印件。 ⑴房屋转让合同(二手房)复印件
2.②首付款发票复印件或收款收据及银行刷卡支付凭证 ⑵购房契税发票或者电子缴款书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的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
4. 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二.购房者第一次支取有按揭(银行贷款)的:
1.①购房合同复印件。 ⑴房屋转让合同(二手房)复印件
2.②首付款发票复印件或收款收据及银行刷卡支付凭证 ⑵购房契税发票或者电子缴款书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
4. 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5.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
6.银行还款明细
①银行卡还款:需银行开具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至少一年
②存折还款:需从户名页开始复印到最近还款月
三.第二次及以后拿,有按揭(银行贷款)的:
1.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
2.银行还款明细
①银行卡还款:需银行开具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至少一年
②存折还款:需从户名页开始复印到最近还款月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
4. 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四.按揭结清。
1.提供银行按揭(银行贷款)结清证明。
2. 提供银行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
3.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的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
5.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五.租赁支取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2.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本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的无房证明(自助办理无需提供,中心可查询)
六.退休支取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退休证复印件
七.终止劳动关系人员支取(户口迁出杭州者)
1.职工户籍证明(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材料每月15日之前拿来,月底一般能办出来,学期末交材料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公积金一个自然年度只能一次)
第二类、支取住房公积金(新人)补贴需准备的资料
支取公积金补贴(新人)需准备的资料
一.当年购房者第一次来取的(新购房按揭未扣款,按这种情况交材料)
1.①购房合同(新房)复印件整本。 ⑴房屋转让合同(二手房)复印件整本
2.②首付款发票复印件或收款收据及银行刷卡支付凭证 ⑵购房契税发票或者电子缴款书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的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4. 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二.购房者第一次支取有按揭(银行贷款)的:
1.①购房合同复印件整本。 ⑴房屋转让合同(二手房)复印件整本
2.②首付款发票复印件或收款收据及银行刷卡支付凭证 ⑵购房契税发票或者电子缴款书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4.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5.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整本。
6.银行还款明细
①银行卡还款:需银行开具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至少一年
②存折还款:需从户名页开始复印到最近还款月 。
三.第二次及以后拿,有按揭(银行贷款)的:
1.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整本。
2.银行还款明细
①银行卡还款:需银行开具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至少一年
②存折还款:需从户名页开始复印到最近还款月 。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4.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四.按揭结清。
1.提供银行按揭(银行贷款)结清证明。
2. 提供银行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
3.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取两个人的提供两个人及结婚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5.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购房人身份提取的,提供结婚证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五.租赁支取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2.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本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的无房证明(自助办理无需提供,中心可查询)
六.终止劳动关系人员支取(户口迁出杭州者)
1.职工户籍证明(身份证显示为外地,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转入地未建立公积金补贴的证明原件
(材料每月15日之前拿来,当月一般能办出来,学期末交材料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公积金补贴每个自然年度只能取一次)
第三类、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提供资料要求
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提供资料要求
一、离退休教职工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离休证或退休证复印件。
二、在职教职工
1、 房屋所有权证整本复印件;
2、 购房发票复印件;
3、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复印件或房屋转让合同(二手房)或 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的整本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上三选二即可,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结婚证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双职工需提供;若单职工,与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资料上姓名不一致时需提供)。
特别注意:房改房资料领取时,购房发票金额需大于你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否则不能取完。建议非房改房资料领取。
三、已故教职工
1、已故教职工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2、涉及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能为一人)
3、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
4、继承人身份证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材料每月15日之前拿来,当月一般能办出来,学期末交材料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取公积金(含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到哪办理?
学校代办:计财处财务管理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北217房间) 陈老师 联系电话:88320188
自助办理:1、省公积金中心:凤起路619号
2、城西服务点: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
3、下沙服务点: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
4、钱江新城服务网点:江干区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
5、滨江服务网点:滨江区新月路507号杭州联合银行内
三、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
表格下载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按月转账),是指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否则应自行承担由于还款违约而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办理人员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办理。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委托直系亲属、配偶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办理流程见下面指南!
为方便跨省、市就业职工更便捷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并搭建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转移接续平台)。自2017年7月1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接入转移接续平台。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原辖外转入、辖外转出业务)由申请人至转入地中心申请办理。现将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异地转至省直中心
1.申请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2.受理地点
我中心各服务网点
3.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专管员、职工配偶、授权委托人)向我中心提供异地转入相关材料(上面下载的表格有介绍);
(2)我中心审核,并将结果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公积金中心;
(3)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转出地公积金中心操作);
(4)我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
网络办理:
电脑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www.zjgjj.com)——个人业务办理——业务办理——输入身份证号码并进行手机验证——业务办理(右上角)——异地转入申请——支付宝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认证 然后进行操作即可 (二)从我中心转至异地
职工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异地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我中心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协助办理,职工无需到我中心柜台申请。
(三)住房补贴辖外转移业务仍按照原业务流程办理(即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
(四)转入地或转出地中心暂未接入转移接续平台的,仍按照原业务流程办理。
公积金个人客户号和余额查询(有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所填公积金补贴个人客户号同公积金个人客户号) 特别注意:新教师公积金个人客户号要等工资发放后次月才可查询。
1、支付宝方式
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公积金——省直公积金——刷脸认证进入——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个人客户号、账户余额和月缴存额),还可贷款查询和简单公积金业务提取
2、微信方式
微信APP——我——支付——城市服务——公积金——浙江省直公积金查询——余额查询——通过短信认证——可查询本人的公积金个人客户号和账户余额
3、微信公共号方式
关注浙江省直公积金公共号(微信号:zjszgjj)——个人账户(左下角)——绑定账号——即可进公积金个人客户号和公积金余额明细查询
4、省公积金网站方式
登录浙江省公积金网站(www.zjgjj.com)——个人业务办理——账户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通过手机验证码——即可查询公积金各种信息
5、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方式
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新版财务查询→我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发布→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省公积金个人账户
本系统登录用户名:本人的计财处工资库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务必请在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计财处工资库工号查询方法: 用公共用户名:000、密码:888888登录系统,在新版财务查询→查询工号→请输入查询姓名→查询
附: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一、申请登记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2、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3、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其他关系人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二)组合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组合贷款。
2、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其他关系人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材料:杭州市组合贷款需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组合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③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三) 商业贷款
1、受理范围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七县市)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
2、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办理的,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即可)
③主借人办理请提供贷款银行还款银行卡;如配偶、父母、子女办理需提供本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注:职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按揭贷款的,只能申请办理一套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凡处于正常按月转账状态的账户,中心概不受理柜台还贷支取业务。
二、变更登记
还贷转账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等情况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凤起路或古墩路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 中心审核后办结。
网络办理(只限按月转账终止):
1.网页版
电脑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www.zjgjj.com)——个人业务办理——业务办理——输入身份证号码并进行手机验证——业务办理(右上角)——按月转账终止——支付宝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认证 然后进行操作即可
2.支付宝客户端
登录手机支付宝客户端 ——城市服务——公积金——公积金查询提取——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刷脸认证进入
——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终止
(二)相关材料
1、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贷款银行本人银行卡
2、提前终止转账: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3、变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借款人变更审批表。
三、业务规则
1、每月1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26日至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次月审批,再隔月生效。
2、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7日为约定转账日(节假日顺延),无特殊情况2日内到账。
3、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3)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生成,同时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4、申请人办妥还贷转账后,不得再办理柜面提取;
5、申请登记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借款人本人不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或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主借款人已退休,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除外),其配偶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商业贷款借款人本人不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主借款人已退休,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除外),其配偶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
6、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跨中心转移的,按月转账业务需要在原中心办理终止业务后至新中心重新办理登记;
7、申请人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如发生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8、已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立即停止(主借款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除外);借款人发生逾期情况的,逾期当月暂停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转账提取业务,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中心有权终止转账提取业务;
9、由于申请人提供的客户信息有误或者由于申请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而造成还贷提取按月转帐未能操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10、申请时仍有逾期贷款的,必须先还清全部逾期贷款后,才能申请办理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11、中心目前暂不受理除省直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以外的其他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
四、指定受理点
省直公积金中心受理网点:
(一)凤起路办事大厅 地址:凤起路619号(少年宫北门东面)
(二)浙商财富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三楼
银行受理点:
申请还贷转账登记可在下列贷款银行受理。
(一)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地址:凤起路98号 咨询电话:85802100 87790685
(二)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地址:西溪路531号西溪和景商务中心1号 咨询电话:86597915 86597916
(三)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地址:建国中路11号 咨询电话:87162830 87169558 87162817 87162816
(四)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地址:文三路390号 咨询电话:88218279 88218282 88218285 88218291 88216198
(五)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 地址:华浙广场1号 咨询电话:85270114 85270613 85270113
(六)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地址:天目山路260号 咨询电话:88082233 88083832 87179168 88823909 87177866
(七)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解放东路9号 咨询电话:86678294 86678161 86678154 86678061
(八)浦发银行
浦东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地址:文三路112号 咨询电话:87367879 87367882 87367876
(九)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地址:体育场路508号(市中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85215370 85215369 85215366
(十)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平安银行杭州黄龙支行 地址:杭大路15号 咨询电话:87173960 87173961 87175156 87175160
(十一)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杭大路23号 咨询电话:87395807 85789107
(十二)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延安路516号 咨询电话:87019888-11883
(十三)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庆春路40号 咨询电话:87370806 87370738
(十四)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密渡桥路1号 咨询电话:87895719 87895748 87895418 87895712 87998180
(十五)邮储银行
邮储银行庆春路支行 地址:庆春路147号 咨询电话:87043707 85084520 85084629
(十六)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庆春路73号华夏银行杭州分行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87239259 87239106
(十七)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体育场路117号渤海银行大楼1楼 咨询电话:28119990
(十八)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五星路66号 咨询电话:81998244 81991625
(十九)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地址:天目山路38号 咨询电话:88359687
(二十)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地址:庆春路290号 咨询电话:88267905
(二十一)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地址:上城区 解放路133号--135号 咨询电话: 87801612
五、如何进行个人公积金网上还贷提取
1、目前网上还贷提取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答: 省直公积金纯公积金贷款全覆盖,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2017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
银行 | 还款起始时间 | 借款合同范围 | 借款对象 |
中国建设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 |
杭州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 |
广东发展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 |
兴业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 |
中国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 |
交通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 主借款人 |
招商银行 | 2017-01-01 | 浙江省(不含宁波、温州、台州地区) | 主借款人 |
2、网上还贷提取业务步骤
登录浙江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
www.zjgjj.com)——个人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用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短信验证登录——绑定银行卡(右上角)已绑定可忽略此步骤——业务办理——提取——支付宝刷脸认证——提取原因选择偿还房贷 接下来按照步骤进行操作。 如有疑问可咨询公积金客服电话 12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