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经费支出范围一般包括指导教师及学生交通费、杭州市外住宿费、必要的保险费、企业导师指导酬金等。原则上同一批次学生实习经费应同时报销,具体报销办法如下:
一、有两种报销形式:
(一)凭票据报销实习经费的
1.、交通费、杭州市外住宿费:
(1)指导教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出差审批、报销单”,具体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浙工大发【2018】8号;
(2)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填写“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
(3)学生外出实习需统一包车的(原则上学校车队可以满足实习用车的,一律由学校派车),请填写“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同时须附上包车协议原件(学校车队用车的,附上用车结算单)、学生名单。
2、必要的保险费:请填写“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并附上保险协议原件、学生名单。
3、企业导师指导酬金:请填写“实习讲课酬金报销单”。
(二)无上述票据报销实习经费的
因无上述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报销实习经费时,仍须填制:
(1)实习讲课酬金报销单(付实习单位)
(2)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发放给学生),该单金额,还需填制参加实习学生发放清单(每人金额按平均发放,表格按“学生奖勤助困金发放明细表”格式填制,酬金类别选“奖学金”),由负责勤工的辅导员通过网上财务信息综合平台"学生奖助勤系统"导库打卡发放至实习学生卡内。
二、以上两种报销形式要求
***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讲课酬金报销单需实习单位及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一般为教学副院长)、经办人签字等;讲课酬金报销单还需领款人签字。
***学生报销金额部分均需附上学生签收清单。
***包车费用、保险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支付一般须通过转账结算或公务卡支付,不能转账结算的须符合公务卡报销相关规定及流程。
三、相关附表
1、学生实习经费报销单.xls
2、实习讲课酬金报销单.xls
3、浙江工业大学出差审批、报销单.xls
4、学生奖勤助困金发放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