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工大研究生院〔2023〕3号,以下简称“细则”),学校于本学期初启动了研究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自行申报。
请各学院根据细则第六条成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小组(组成人员应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负责本学院所有课程及学分认定的审核工作。学院可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生成绩认定管理应用”中“报表打印”界面打印《成绩认定审核汇总表》,并组织课程学分认定小组根据细则的认定原则和程序、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等,确定是否同意认定,并签署意见。
为确保在退补选前完成所有审核工作,请于9月20日中午11:00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签字盖章版的《成绩认定审核汇总表》扫描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政策咨询人:方喆 88320648
材料收集人:黄婷 88320135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