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培养管理  教学教务
  • 教学教务

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摄影: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23-03-1059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现就结合我校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认定范围

我校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类2023届毕业研究生,即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坚持立德树人,重点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和教育情怀。将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纳入考核范围,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2.夯实专业基础,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相关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强化实践教学,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演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程管理实务、参加各类教学大赛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期(18周)。

4.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观摩、案例教学、微课教学等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其中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培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累计不少于36学时。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笔试大纲,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养、学科教学等。

教学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展示、回答问题等。省级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可申请免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环节。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性过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1.报名对象及时间

本次报名对象仅限教育类2023届毕业研究生,而且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见附件1、2)。

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者,报考无效。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申请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报名。

(三)各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学院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学院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

(四)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安排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3.结果上报

各学院组织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汇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汇总表》(附件4)上报研究生培养办。

四、考核结果管理

1.笔试每门测试科目均合格的,认定笔试合格。单门科目合格有效期1年。笔试与面试均为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认定合格。

2.人才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者,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浙江工业大学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汇总表.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