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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的补充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22-10-0829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质量,研究生院已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立项时填写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及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2.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发表论文等。“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须提交新的融入思政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供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框架;教改项目、实践基地对照申报任务书,提供论文和案例等的初稿(或框架)。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研究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下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阶段的研究工作安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以及项目研究最终能否如期完成。

二、其他事项

各学院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会前需将具体检查内容告知专家组。专家根据中期考核表,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等,检查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在中期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准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检查意见。

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组应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建设计划和材料,并附上后续改进措施。

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后期的建设与研究工作中应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以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研究生院对学院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准予通过”的项目,学校按时划拨后期经费;对于“暂缓通过”的项目,暂停后期经费划拨,所在学院应督促项目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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