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预申报工作以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预申报工作
(1) 申报课程基本条件
1)教师师德高尚,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主讲教师当学期主讲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课程思政”工作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2)基本教学文档齐全完备。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文档应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电子讲稿、所有学生的作业、考试试卷(或实践报告)以及反映学生平时成绩的成绩登记册。
3)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实践教学环的评价由学生评价、教师自评、同行评价、教学设计评价及专家评价(含督导评价)等组成。
4)同等情况下,优先鼓励研究生(一级学科)学位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及全校性通识课程参评。
(2)申报程序
1)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学院成立本单位“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并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评选方案,若有变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电子书面各一份)
2)自主申报。教师个人根据某一门次课程的教学基本情况提出申请,填写申报简表(附件1)于2018年10月12日提交所在学院。
3)学院申报。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公告后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书面各一份)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东教楼南203)。(联系人:杨晶晶,电话:88320282,邮箱地址:yjj0508@zjut.edu.cn)。
4)学校公告。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告,欢迎全校教师、研究生进行观摩与随堂听课。
二、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
(1)评审程序
参加本次评选的课程必须是经过上学期初申报的课程。
1)学院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学院成立本单位“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并制订实施细则和具体评选方案。
2)自主申报。教师填写推荐申报简表中的自评分(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
3)学院申报。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排序推荐,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
4)材料上报。学院公示后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实施细则、本单位“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名单(电子书面各一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书面各一份)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杨晶晶,电话:88320282,邮箱地址:yjj0508@zjut.edu.cn)。
5)学校审核。学校组织校内专家,通过调阅教学文档的方式并结合随堂听课等记录,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审核推荐,最终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申报简表.docx
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推荐申报简表.docx
附件四: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推荐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