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7】71号规定,拟启动2017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文中)规定执行。请各学院于2018年7月9日前将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上报学院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
附件:
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7】71号规定,拟启动2017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文中)规定执行。请各学院于2018年7月9日前将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上报学院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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