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研究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以提交材料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的形式开展。
二、 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平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提交至所在学院。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24日之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平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纸质稿1份至研究生培养办(东科教南楼20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三、实地检查
根据所提交的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将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细银,88320648。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平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