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
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3.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三、提交时间:2016年12月1日之前。
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审核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研究生院进行抽查。
五、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附件:附件1:需开展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清单.xls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