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发[2013]43号
为进一步规范两校区交通班车运行管理工作,科学设置班车的班次、线路、站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交通班车的分类
1、工作日班车:依据学校上课时间表和两校区教职工上下班时间予以安排。
2、节假日班车:依据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寒暑假上课时间和两校区教职工值班时间予以安排。
3、教师监考用车:依据学期末考试、其他大型考试时间予以安排。
4、学生实验用车:依据教学计划、实验课时予以安排(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派车)。
5、会议活动用车:依据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开学及毕业典礼、学生搬迁、新生接待等人数予以安排。
工作日班车、节假日班车设为直达班车与站点班车两种,教师监考用车、学生实验用车、会议活动用车均为直达班车。
二、交通班车线路、站点设置原则
1、学校交通班车是因学校办学需要而设置的校内服务车辆,有别于社会公交车,定向在朝晖校区与屏峰校区间行驶(“朝晖→屏峰”方向沿途各站只上不下,“屏峰→朝晖”方向沿途各站只下不上)。
2、班车线路设置原则:
(1)教职工居住集中度:一般情况下,为同一时间段、同一方向须乘坐人数30人(含)以上;
(2)市区道路情况:达到客车通行与停靠条件。
设定的线路经一学期运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目前交通班车运行道路主要为文一路、文二路、文三路、天目山路、留和路。
2、班车站点设置原则(不涉及直达班车):
(1)便于沿途教职工搭乘或转车;
(2)具备一定规模的沿途教职工搭乘人数:一般情况下,同一站点、同一时点达到上下车人数5人以上;
(3)符合道路交通的停靠条件。
设置的站点经一学期运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取消该站点或实行预约搭乘)。
三、交通班车线路、站点设置流程(详见附件)
四、交通班车运行经费
工作日班车、节假日班车、教师监考用车、学生实验用车、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用车经费由学校承担;各学院、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等需要学校安排用车的,须提前3天与后勤管理处联系,经费由各学院、部门自理。
五、其他
1、交通班车时刻表依据上课时间表及学校寒暑假时间进行调整,一般为学校开学前与停课考试前各调整一次,并提前在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两校区相关公告栏上公布。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不适用于之江校区),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浙江工业大学校区交通班车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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