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月22日前,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2024)》(附件1)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和工作程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2.10月6日前,请需要参与资助认定的学生及时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
3.10月12日前,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各年级资助认定评议小组结合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确定资助认定名单及类别并完成资助对象在线审核工作;各年级团总支将资助认定报告发送至ZhengyuTao320@126.com。
注意事项:
1.请需要参与资助认定的学生完成在线申请后,同步提交纸质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新生位于录取通知书内)至年级辅导员。
2.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以及之前被认定为资助对象但今年放弃申请的老生,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打印《放弃认定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确认后,由本人交给年级辅导员存档备查。
3.请各年级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评审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具体留档材料模板参考附件),班级资助委员将相关留档材料收齐后于10月15日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
4.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5.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院陶老师,电话:0571-85290511。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2024〕31号(附件1).docx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doc
放弃认定承诺书(附件3).doc
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附件4).doc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