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1〕29号)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创业学院《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学院通知,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审核、学院认定,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未提交完整创新创业学分证明材料的同学,抓紧时间补交材料。请2021级团总于5月14日17:00前将年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浙江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外国语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guanjiale@zjut.edu.cn。
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V0508.xlsx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5月11日17:00前实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管老师处,邮箱:guanjiale@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