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评议、学院审核等环节,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5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增补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过附件已删除)
本公示自2025年5月6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删除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郑老师联系(0571-85290037)。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