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浙江工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
二、评选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工大发〔2021〕39号)、《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
三、名额分配

四、评选程序
1、10月4日,学院发布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的通知。
2、10月4日—10月6日12: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行填写申请表(附件1),对照综合测评结果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班长处,班长分类打包后10月7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78440895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专业+姓名+(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逾期不候(以邮件时间为准)。特别提醒:①校级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需注明具体申请的类别;奖学金、荣誉称号同时申请的同学需分别填表。②奖学金评定为申请制,请同学们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未提交材料的同学不予评定和发放奖学金。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公示奖学金推荐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优秀研究生推荐名单。
4、评选结束后,拟获奖学生将申请表打印稿(需经由导师签字)交至语林楼503。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校研工部。
联系人:林姝羽,联系电话:0571-85290511。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doc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