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

 

来  源: 日  期:2024-01-29 点击率: 242



各系部: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拟于对教师进行2023年度(22--23-2、23-24-1)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研究布置教学业绩考核有关事宜,下达各部门人员考核指标。

2、学院不预留各等级指标,全部按各单位人数计算后下达到各单位。其中比例是优秀为20%。(具体人员和指标分配请见附件5)。本年度教书育人或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定,可直接获得当年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等级(不占学院指标)。

3、教学业绩考核中教学工作量部分计算范围为:学院年度教学课时工作量(包括实践类: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的工作量)

4、不同系(部)之间教师承担的计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的教学工作均应互认。

5、“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可折算为所在部门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80%,其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按不超过学校组织部规定的上限计入考核。

6、教师出国、访学任务期间按月份以本系部全体教师的月平均工作量的50%计入教学业绩考核的工作量。

7、请各系部成立考核小组,核算并公布本部门内符合优秀条件的基本人选,制定并公布各部门考核优秀推荐办法,于2月27日前报学院备案;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等教务处确定后另行通知)将最终考核结果报到方萍处。

8、 学院可推荐教书育人学校评优人选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校评优人选各1名,从学院考核合格的教师中推荐,已经优秀的无需推荐。由系部推荐,每个类别,各系部最多推荐1人(原则上两个类别推荐人选不重合),被推荐的教师请将学校评优人选汇总表和优秀等级申报表(电子稿)在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发方萍处148368630@qq.com

9、请各系部在2023年教学业绩考核过程工作中适当考虑2022年考核结果。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校评优秀等级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xls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申报表.docx

附件4: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doc

附件5:2023教学业绩考核各系部考核名单分配.xls

浙工大教务处〔2023〕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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