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  源: 日  期:2023-09-29 点击率: 359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第六条规定,对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来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给予新生奖学金奖励。请每一个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做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9日前按要求将《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已注明)提交至方老师(地点:语林楼511办公室,联系方式0571-85290511)。特别注意: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按第六条直接认定,无须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学校

3、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发放奖金。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9


附件:新生奖学金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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