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  源: 日  期:2023-09-25 点击率: 777

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学院共有2个名额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请见附件公示;

3.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横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进程安排

1.9月25日,学院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9月28日前,学院自行推选1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候选人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

3.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4.10月20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报送要求

1.请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2000字申请材料电子稿“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命名92620:00前发送至cyufxh2017@163.com由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签字盖章)于10月8日17:00前提交至语林楼511办公室方老师处

2.申请表请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4.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答辩国家奖学金答辩一并进行答辩时间暂定927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若特别评审同学推荐成功,国家奖学金名额顺延一位;如若特别评审同学推荐失败,则直接成为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5.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方老师,电话:0571-85290511。

 

外国语学院    

20239月25


附件1:2022-2023学年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2023..doc

附件5:个人事迹材料参考.docx

附件6:2023国奖审候选人详细信息.xls



Copyright © 2015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88号  邮政编码:310023  电话:0571-8529003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