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月15日前,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群内发布,并根据认定进程安排做好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操作培训。
2. 发布认定通知,按进程安排组织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和各层级评议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
3.9月30日前,各年级确定资助认定名单,完成资助对象审核工作;年级团总支将认定报告发送至cyufxh2017@163.com。
注意事项:
1. 各年级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评审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2.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3. 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如有不明,请联系学院方老师,电话:0571-85290511。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
一窗受理手机端申请资助教程(学生端).docx
附件3:
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doc
附件4:
放弃认定承诺书.doc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