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1〕33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校社科科研成果填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所承担的社科科研项目于2022执行过程中产出的相关学术论文与著作(期刊目录及出版社名录见附件3)。
2.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重要获奖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
二、文件依据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1〕33号)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4号)
三、填报流程
1.登陆社科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社会科学研究院主页,在页面底部的常用链接处设有快捷登录方式,点击右方“科研管理系统”图标后可链接系统登录界面(系统域名:http://172.16.13.191)。
2.成果填报。在“论文管理”、“著作管理”、“研究报告”、“获奖成果”板块填写成果信息,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填报系统还需关联项目(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4),应用型研究成果录入系统后,还需填写《2022年度人文社科应用型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5)。
3.各学院(部门)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对本单位成果进行材料审查。
四、填报截止时间
1.论文著作获奖成果汇总表请各学院(部门)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分类导出、打印已在线审核通过的成果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社科院邮箱skc2@zjut.edu.cn。
2.应用性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5)需单独填写、打印、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院邮箱skc3@zjut.edu.cn。
3.纸质材料均需于12月15日下午4:00前报送社科院。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各表首页均要求盖学院(部门)公章,标注“附件已审核”。
五、特别注意
1.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集体上报材料,不接受个人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12月15日之后产出的成果,后续将通知补充填报;
2.论文标注的科研项目来源及编号与申请绩效评价项目必须一致;
3.SSCI、A&HCI论文以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提供的检索数据为准,收录证明扫描件必须作为附件上传;CSSCI论文以2021-2022版本为准;
4.SSCI、A&HCI论文需提供学院政治审查意见;
5.社科院在线审核过程中发现佐证材料不全、存有疑议情况时,将联系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原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提升社科科研项目执行绩效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3.期刊及出版社名录
附件4.填报说明
附件5.2022年度人文社科应用性研究成果统计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月12月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zip
附件4.docx
附件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