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玲,女,学号202105220526,系2021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在2022年清明假期期间,提交离杭审批后未仔细查看审批结果自行离杭,返杭时按照学校防疫规定提供阴性核酸报告并联系辅导员销假,未按规定完成请假流程,违反纪律。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七条(十四)之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赵婷玲通报批评。
外国语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