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18级第二课堂(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认定的公示

 

来  源: 日  期:2022-03-21 点击率: 34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创业学院《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学院通知,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审核、学院认定,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认定范围:2018年9月至2022年4月

认定对象:大四本科毕业生

2021年12月认定情况(已由创业学院统一录入):

外国语学院-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18级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汇总表.xls

2022年4月认定情况(未录入,待公示无误后由创业学院统一录入):

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2018级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汇总表.xls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23日

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邮箱543585189@qq.com,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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