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龚丽莎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  源: 日  期:2021-12-06 点击率: 130

龚丽莎,女,学号201906100206,系2019级日语专业1901班本科生。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该生未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对校园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影响,该行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061号)第二十七条第十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龚丽莎通报批评。

 

外国语学院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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