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类2021级学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来  源: 日  期:2021-10-26 点击率: 166

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后的人才培养需要,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本科教育体系改革,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确保专业确认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新生专业确认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培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专业确认标准、方法、程序统一,结果公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2.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准入原则当申请学生数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时,各专业无条件接收学生,当申请学生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志愿优先,择优准入。

3.坚持统筹计划,适当调配原则。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接收计划。学生一志愿率达到150%及以上的专业,接收计划按招生计划的10%上浮。

二、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专业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李勇 励立庆

  员:任萍 张平 陶正桔 刘海玲 林姝羽 吴阅微

、专业计划

1.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类注册在籍学生共206人(其中3名降级转专业学生、12020级复学学生,不参与专业确认),外国语言文学大类确认的专业分别为: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

2.根据学校2021级招生计划的总体安排,2021级英语专业计划人数为:150人,2021级日语专业计划人数为:52人。

3.参加本次专业确认的学生为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类新生,包括浙江省内普通类一段线录取(含浙江地方专项)的171人、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10人和省外生源学生21人。

4. 各个专业按照省内、省外、三位一体三种类型进行专业确认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浙江省普通类录取学生

127

44

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学生

7

3

省外生源学生

16

5

5.当学生一志愿率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 150%(含)时,专业接收计划按招生计划的 10%上浮。

、确认要求

1.浙江省普通类录取学生

浙江省普通类录取学生的专业确认分两轮进行,每人允许填报一个志愿。

第一轮按高考成绩进行专业确认。每个专业按照学生高考成绩直接确认70%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即英语确认90人,日语确认30人)。参加本轮专业确认的学生必须满足综合英语I和基础日语I本学期期中考试全部及格的条件。当申请学生数少于本轮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各专业无条件接收学生;当申请学生数超过本轮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各专业按照学生志愿、依据高考成绩排序进行专业确认(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成绩排序,若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 

第二轮按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确认。每个专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确认剩余接收计划的学生。当申请学生数在专业剩余接收计划内,各专业无条件接收学生;当申请学生数超过专业剩余接收计划时,各专业按照学生志愿、依据综合成绩排序进行专业确认。综合成绩包括高考成绩和专业大类指定的主干课程成绩(即综合英语I和基础日语I的期中考试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权重80%,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综合英语I、基础日语I)的期中考试平均成绩权重2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据学生主干课程期中成绩排序进行专业确认。

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80%+[(综合英语I期中考成绩+基础日语I期中考成绩)/2]*20%

高考相对成绩 = 100  ×(考生高考总分/ 考生所在省高考满分)

 

2.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学生

“三位一体”学生按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确认,一轮完成。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据学生申报专业指定的主干课程(英语专业为综合英语I,日语专业为基础日语I期中成绩排序进行专业确认。

综合成绩=“三位一体”高考综合分*80%+[(综合英语I期中考成绩+基础日语I期中考成绩)/2]*20%

 

3.省外生源学生

省外生源学生按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确认,一轮完成。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据学生申报专业指定的主干课程(英语专业为综合英语I,日语专业为基础日语I期中成绩排序进行专业确认。

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80%+[(综合英语I期中考成绩+基础日语I期中考成绩)/2]*20%

高考相对成绩 = 100  ×(考生高考总分/ 考生所在省高考满分)

 

、工作流程

1.学院向学生公布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2.组织专业宣讲咨询会。面向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全体学生介绍专业确认政策,让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条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情况,引导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自身学习基础、兴趣正确选择专业。

3.学生填写《2021级学生专业确认志愿表》。

4.省内普通高考学生、“三位一体”招生学生和省外生源学生分别进行录取工作。

5.超过专业接收计划人数排名靠后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配。

6.学院对专业确认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处理。

 

 

外国语学院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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