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佳莹、戴梦静、傅蓓蓓、高钰枭、葛梦晗、韩玛朵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  源: 日  期:2021-05-17 点击率: 384


李佳莹,女,学号202005220105,系2020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戴梦静,女,学号202005220405,系2020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傅蓓蓓,女,学号202005220407,系2020日语专业本科生。

高珏枭,女,学号202005220408,系2020日语专业本科生。

葛梦晗,女,学号202005220409,系2020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韩玛朵,女,学号202005220410,系2020日语专业本科生

2021426-430日公寓安全检查中发现其公寓中多次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违反纪律。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七)之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李佳莹、戴梦静、傅蓓蓓、高钰枭、葛梦晗、韩玛朵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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